页岩油气现代产业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黑龙江省现代产业建设方案》等文件精神,东北石油大学联合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合作单位建设页岩油气现代产业学院(下面简称学院),成立页岩油气现代产业学院理事会(下面简称理事会),经协商一致,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性质:学院为政、校、企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非法人平台型办学实体机构,是从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技能培训、学生创业等活动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成员单位通过契约和章程明晰责权利关系。
第三条 学院宗旨:聚焦国家能源战略,培养适应和引领页岩油气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和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 学院目标:实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标准制定、创新创业”四位一体建设,将学院定位于“页岩油气勘探开发参谋部,页岩油气人才培养中心、页岩油气标准制定中心、页岩油气成果转化中心”一部三中心,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教育链深度融合,实现“地质-工程-装备”一体化专业集群式高质量发展,打造能源领域现代产业学院标杆,助力大庆古龙页岩油国家示范区和国家产教融合示范区建设。
第五条 挂靠单位:东北石油大学非常规油气研究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孵化大厦1号楼,邮政编码:163318。
第二章 职责与任务
第六条 主要职责
(一)培养新时代卓越工程师
培养造就新时代卓越工程师,为页岩油气产业培养亟需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领军人才是学院的首要职能。学院要充分整合参与主体各方教育教学资源,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明确培养目标和标准、制定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营造有利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的环境。
(二)推动产业技术研究和创新
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上具有独到的优势,以及行业企业在科研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上具有的天然条件,依托学院的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平台,集产、学、研、创、转、用于一体,促进页岩油气产业不断发展并保持竞争优势。
(三)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
依托学院产学研服务平台,实现科研成果从高校和科研院所向行业产业的转化,破解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的难题,实现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共赢。
(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一方面,企业为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创业导师、创新创业平台、创新创业文化等;另一方面,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依托学院联合开发创新创业培训项目,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培训机会。
第七条 主要任务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面向页岩油气产业发展,建立行业企业深入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推进“引企入教”,按照页岩油气产业各岗位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校企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打破常规对课程体系进行大胆革新,推进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和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校企共同实施教育教学、共同评价培养质量。协调推进多主体之间开放合作,整合多主体创新要素和资源,凝练产教深度融合、多方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二)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围绕深度开发“原字号”页岩油气产业发展领域,着力推动多专业交叉复合快速发展,深化专业内涵建设,主动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变革和新经济发展趋势,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创新发展的新路径。推进与企业合作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促进专业认证与创业就业资格协调联动,提高专业建设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三)开发校企合作课程
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和课程建设,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关注页岩油气产业创新链条的动态发展,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建设一批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教材和工程案例集。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紧密结合产业实际创新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增加综合型、设计性实践教学比重,把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选题来源。依据专业特点,使用真实生产线等环境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着力提升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有效提高学生对产业的认知程度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四)打造实习实训基地
结合学院建设实际,基于行业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生产流程,采取引企驻校、引校入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将产业元素有机融入学科专业教学,统筹兼顾课程要素和生产要素,共同构建实践教育体系和生产性实训体系,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构建功能集约、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通过引进企业研发平台、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功能的校企一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基地。
(五)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的有效路径。探索实施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完善产业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将学院建设成“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推进教师激励制度探索,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六)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
鼓励高校和企业整合双方资源,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发挥学校人才与专业综合性优势,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实现高校知识溢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竞争力。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七)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高校、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现代学院改革所需的人权、事权、财权,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高校自身禀赋特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打造高校产教融合的示范区,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第三章 管理与运行
第八条 学院实行在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理事会由来自学校、政府和合作企业的主管代表构成,是学院的最高决策层,主要承担学院建设总体规划部署和资源协调配置,对学院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理事会设置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若干名。每一届理事会任期三年,理事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理事会议,特殊情况经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协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 理事会下设专家指导委员会,由高校知名学者、政府相关部门领导、行业企业内权威专家组成,主要为学院发展提供战略性指导和决策咨询,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科专业建设水平。专家指导委员会设置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名(其中1人兼任秘书长),委员若干名。每一届专家指导委员会任期三年,专家指导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特殊情况经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协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条 理事会赋予学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自主权限,经过学校推荐报理事会审批后,任命学院院长,构建起理事会领导模式下的学院院长负责制。学院设院长1名,由学院挂靠单位的院长兼任,负责学院的全局管理,包括行政、人事、财务、教学、科研等重要决策和管理。设副院长3名,分管学院所辖行政服务部、教学服务部、科研服务部等3个主要职能部门。其中,行政服务部主要负责管理制度制定、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制定、“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等日常管理工作;教学服务部主要负责学院的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实习实训平台建设、创新创业等日常管理工作;科研服务部主要负责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及标准化研究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学院成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承认本章程,履行成员义务,由东北石油大学、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共管、共享。
第十二条 成员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信息共享与优先权
成员单位有权优先获得学院内部的信息资源,包括行业动态、技术进展、人才需求等,有助于成员单位及时调整战略,把握市场机遇。在合作项目中,成员单位享有优先权,如优先参与科研项目、优先获得技术支持和培训等。
(二)教育资源与人才支持
成员单位有权优先使用学院内的教育资源,如实验室、图书馆、实习实训平台、在线课程等,以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成员企业有权优先聘用学院培养的优秀毕业生,并邀请学校教师参与企业的科研和技术服务活动。
(三)合作开发与成果转化
成员单位有权共同参与产业学院内的科研项目和技术开发活动,共享研发成果和知识产权。成员单位有权优先将学院内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服务,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
(四)政策支持与资金资助
政府或相关机构对学院成员单位可能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如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学院可能通过自筹资金或申请外部资助来支持成员单位的合作项目和技术创新活动。
(五)依照本章程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成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规章制度
成员单位必须遵守学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学院的正常运行。
(二)履行合作协议
成员单位应按照合作协议中的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按时按质完成。
(三)提供资源与支持
成员单位应根据合作需要向产业学院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如实验室设备、技术资料、资金等。成员企业应选派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到学校进行课堂教学、指导技能培训等,同时与学校共同制定和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成员学校应为企业培养、输送优秀或合格毕业生,并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服务及继续教育和员工培训服务。
(四)维护合作关系与形象
成员单位应积极参与产业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和提升产业学院的整体形象和影响力。同时,应妥善处理合作过程中的矛盾和分歧,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 成员单位不得从事有损学院名誉和利益的任何活动,不得借用学院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如有违反行为者,理事会有权做出相应的处罚直至除名。
第五章 经费和资产
第十五条 经费来源多渠道融资,建立由政府、企业、学校等多渠道的经费投入机制。设立专门账户,各类经费统筹注入该帐户,进行专项管理。
第十六条 经费来源
(一)政府拨款:政府拨款是产业学院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学院应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争取获得更多的经费支持,并合理规划使用政府拨款,确保其绩效最大化。
(二)企业合作:学院与企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项目合作等方式获取经费支持。在与企业合作时,应确保合作内容与学院的发展战略相一致,保证合作项目的可持续性。
(三)科研项目经费:学院可以依托教师和学生的科研能力,申请国家和地方的科研项目,获取经费支持。同时,还可以积极参与各类科研竞赛,获取项目经费。
(四)学费收入:学院依靠培训项目、短期进修班等形式提供相关的学习服务,收取学员学费,作为经费来源之一。应积极拓展培训项目和短期进修班的市场,提高学费收入。
(五)社会服务收入:通过承接社会企业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等方式获取经费支持。
第十七条 经费管理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定年度经费预算,明确经费使用计划和目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二)财务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经费的浪费和滥用。
(三)信息公开与透明: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十八条 学院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对学院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盘点、维护和报废处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效益。
(二)流动资产管理:对学院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进行管理,确保流动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三)无形资产管理:对学院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登记、保护和利用,提高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效益。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理事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委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工作。
第二十条 理事会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全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方可召开会议,各项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成员通过方能有效。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院长提出修改动议,经院理事会会表决通过后方可修改。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即正式生效。
页岩油气现代产业学院
2024年9月1日